關於何珍珍律師

何珍珍律師於1996年取得馬里蘭州律師執照,並於2000年在馬里蘭州羅克維爾成立何珍珍律師事務所。三十年來,她在州及聯邦法院代理客戶處理民事、家事、刑事、移民、房地產及破產案件。
何律師雖在美國出生成長,中文卻是母語級流利,因此可直接以中文與華人客戶溝通,無需透過翻譯人員,避免案情細節在翻譯中被誤解;她同樣以英文直接與客戶溝通。作為第二代華裔美國人,她尤其重視為不易發聲的客戶爭取權益。
創辦事務所之前,她曾在臺灣台北的博欽國際法律事務所(Perkins Coie,1997–1999)處理公司、銀行、跨境併購及外商投資案件,之後在華盛頓DC的 Piper, Marbury, Rudnick & Wolfe 律師事務所從事特許經營及經銷法律業務。2000年秋,她離開大型律師事務所,自行開業,直接服務客戶。
何律師同時持有馬里蘭州房地產經紀人(broker)執照,對住宅及商業房地產交易的實際運作有切實瞭解,與她為買方、賣方、房東、租客及投資者提供的法律服務相輔相成。
在使用法庭指派翻譯的民事、刑事及移民審理中,她能夠察覺只說英文的法官與只說中文的當事人可能無法發現的關鍵翻譯錯誤,並提出更正。
她出生於馬里蘭州貝塞斯達,畢業於喬治城大學外交學院(B.S.F.S.,1992)及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J.D.,1995)。
律師執照
- 馬里蘭州
-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 弗吉尼亞州
- 加利福尼亞州
其他執照
- 馬里蘭州房地產經紀人(broker)
語言
英文及普通話
